昨天,拄著雙拐的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劉軍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和辦案律師手中接過了1萬元工傷補償金,想起這一年半艱辛的追討經歷,劉軍心里沉甸甸的。
2003年初,26歲的劉軍從內蒙古來京務工,憑手藝很快在北京某科技公司站穩了腳跟。但工作期間,劉軍并未同該科技公司簽定正式的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按規定為其上任何保險。去年2月的一天,公司安排劉軍騎車送同事張某去處理工作事務。在獨自返回的途中,由于積雪路滑,劉軍不慎摔倒,導致雙腿嚴重受傷。雖然經過搶救和住院治療,但由于傷勢嚴重,雙腿最終落下殘疾。之后的一年中,劉軍四處求醫問藥,希望能治愈雙腿,重新過上正常的生活,但始終未果。本來夢想在京城闖蕩出自己的一番事業,但眼看打工所賺的積蓄所剩無幾,而自己的雙腿仍無法活動,劉軍漸漸對生活失去了信心。
經朋友提醒,劉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想以此為依據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原工作單位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和工傷補償金。但是,由于他的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距離事故發生之日已經超過了一年的時效,申請不予受理。無奈之下,劉軍只好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和辦案律師經過調查取證,就劉軍醫療費爭議一案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申訴。經過律師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歷經一年半的時間,劉軍終于拿到了屬于自己的醫療費用補償金。
特別叮囑
在來京務工人員當中,有很多人法律意識淡薄,無法采取適當的措施預防侵害自己權益的事情發生。當出現勞動爭議時,也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造成超過訴訟時效或者證據滅失的發生。同時,一部分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雇工時,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勞務合同,有意逃避責任,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遭到損害。今年9月1日,《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在新辦法出臺之后,外地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工作將步入正軌。今后,北京市內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外省市注冊在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都將按照該辦法為在本單位工作的外地農民工交納工傷保險。外地農民工如遇工傷事故,將得到保險賠償。
職場貼士:大多數想獲得成功的人都利用有用的時間來寫表示感謝、慰問和祝賀的私人信函。但是,如果所要寫的是日常工作的備忘錄、公函、資料匯總和表格的話,他們就會依靠以前寫過的文字資料來節省大量時間。